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企业赠与合同

2020-04-09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方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同意将其所持有占公司注册资本%的共计万元的干股(分红权)赠与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一、干股是指公司相应股权中的分红权,干股拥有者不是公司的实际股东。甲方将干股赠与乙方后,乙方可依据相应干股享有公司年终净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二、乙方所获得的干股,是甲方的单方面赠与,干股不能作为在公司拥有资产的依据,亦不能要求甲方折成现金退出或要求甲方收购。

  三、甲方在年终获得公司的股东分红后,应及时将对应公司%股权的分红收益转交给乙方。

  四、本协议期限为年,自本协议签订日起计算。

  五、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双方同意选择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六、本协议于年月日在签订。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