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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瓷砖采购合同

2022-03-19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单位): 乙方(供应单位):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本合同货物采购事宜达成协议如下,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 2、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二条、 采购标的物

序号 品名 型号 规格 颜色 质量 等级 1 2 3 4 米 米 米 优 优 优 数量 (块) 单价 元/块 小计 (元) 产地 踢脚线加工费: 合计金额 ¥ (人民币大写): (含税)。 备注:1、最终以实际发生量结算,多退少补。 2、切割踢脚线:。 第三条、 合同价款

1、 本合同价款包含标的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装车、运输、保险、售后服务、税费等费用。

2、 双方约定以下列方式支付货款:

货款由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和结算;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 产品到达本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甲方(采购单位)经清点、验收并签署收货凭证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贴完瓷砖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20%货款,最长不超过三个月(从货到工地之日算起),二者先到为准。

第四条、 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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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货物质量和外观质量符合国家最新颁布的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并以前述规范标准、乙方企业标准等文件中的全部要求中较高者为准。双方对货物质量发生争议的,送甲方所在地质量检验机构检验,检测费用责任方承担。

2、 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最优等级产品,产品颜色、型号、规格等必须与双方共同封存的样板一致;双方对货物质量发生争议的,送甲方所在地质量检验机构检验,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3、 乙方供应产品必须为原厂生产的正牌全新货品,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不能以其他厂家产品代换,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在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产品使用寿命30 年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4、产品质量基本要求如下:

(1) 釉面:陶瓷釉面平滑、细腻,光泽釉应晶莹光泽,无光釉则柔和舒适,在

充足的自然光照射下,无任何明显的釉面缺陷;

(2) 色差:不同炉号、批次的材料,乙方必需在产品出炉后检查色差情况,若

有少量色差,乙方必须划分色号,并在包装箱和送货单上注明,且乙方保证所供产品一个色号不低于500箱,每批货品(10000㎡以内)同一产品必须色号相同;

(3) 规格:即产品的尺寸大小,产品规格偏差不能超过国家标准确定的范围。

铺贴后整齐统一,砖缝平直,装饰效果好;

(4) 铺贴:产品在铺贴上墙面后,甲方现场施工人员往产品表面的贴纸淋水,

几分钟后应能非常轻松地撕脱贴纸,不留下痕迹;

(5) 产品耐久性:陶瓷产品铺贴后,在使用年限内不龟裂,不变形,不吸污,

不变色。

5、 乙方须按国家有关质量三包的标准对产品提供保修,质量三包:即包质量、包数量、包退货。

第五条、 包装标准

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适合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包装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内,不另计付。

第六条、 交货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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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交货方式:

(1)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送货服务,送货到甲方指定工地或仓库,运输过程中

造成的货物损耗乙方承担。

(2)乙方在发货前,应提前十天向甲方提供书面到货计划,在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发货

(3)交货时间: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交货地点: 项目内货车可以到达的地面。

(4)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货物、数量、规格及质量要求,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委派货品送货人,代表乙方负责货物的交付、验收、结算工作。 第七条、 验收条款

1、 乙方按采购合同中所列明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向采购单位提供货品,由采购单位指定的验收人员进行验收。

2、 乙方每次供货应将所提供该批次货品的装箱清单(包括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货品等级)、产品出厂合格证明、产品检测报告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3、 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供货,货物运抵前48小时通知甲方准备接收;货物到工地后,由甲方负责组织验收,甲、乙双方共同对产品进行数量和外观的初步验收,并在两天内完成验收及签署入库。到场的产品必须是完整合格的产品;如有产品损坏、数量不足等问题,应在检验证明中确认作为开箱检验的依据,并确定补供货的完成日期。

4、 甲方对货物的数量、规格型号、品质经初步验收无误后,予以签收该批货物,若货物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的,采购单位有权向乙方提出书面质量异议,并要求退货、换货。

5、 甲方验收的材料保管、仓储责任由甲方负责;如遗失或损坏,由甲方负责赔偿

6、 甲方在验收中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材质及质量等不合规定或约定的,甲方应自收到货物之日起 10 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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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甲方有权暂停支付有异议批次货物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的,视为货物初步通过验收。甲方验收提出异议的,乙方应自甲方异议之日起 20 日内无条件换货或补足。

7、 乙方不能因为甲方已验收或合同履行完毕而免除产品质量责任。甲方使用中发现已接收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未交付部分产品的合同履行。

8、 甲方有权将乙方供应的产品抽样送检,若检验结果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双方约定标准时,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收货或要求换货、退货,相关检测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换货条款

甲方因对货物规格、颜色等需求发生变化而提出换货要求的,在货物未经铺贴或加工且包装完好、无损伤等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交货之日起 10 日内办理换货手续,换货运费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1) 指派 (电话: )为甲方驻现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

办理验收、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 协调各施工单位的关系; (3) 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2、

乙方责任

(1) 委派 (电话: )为乙方驻现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

按双方约定、要求进行供货,办理验收和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 乙方保证按照合同要求及双方约定的时间提供产品,对产品质量负责;

第十条、 产品保质及售后服务

1、 乙方应按照产品质量“三包”、其它有关规定以及本合同要求履行附随义务并提供售后服务。

2、 产品保质期为贰年,自产品铺贴完毕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出现质量问题,按产品现行相关国家标准及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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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乙方供应产品必须为原厂生产的正牌全新货品,不能以其他厂家产品替

代。如发现乙方供应产品为劣质产品、假货贴牌产品,或供应质量有问题产品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 乙方供应的产品虽经甲方初步验收但在铺贴过程中仍然出现与合同要求

不相符的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重新更换,并赔偿甲方相关的一切损失。乙方拒不重新更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 因乙方供应的产品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或侵犯他人其它权益导致甲方遭受

损失,或乙方供应的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甲方被媒体曝光或质检机构曝光,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

1、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2、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贰 份,甲方执 壹 份,乙方执 壹 份。自双方签署之日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 方: 乙 方: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传真号码: 日 期:2014 年 月 日 日 期:201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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