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事业单位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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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热点问答
1、什么是管理岗位?管理岗位包括多少个等级的岗位? 答: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我市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原则上设七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四至十级职员岗位。
2、管理岗位设置的原则是什么?现行的管理职务如何对应管理岗位的不同等级岗位?
答:管理岗位的设置要立足于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事业单位现行的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四到十级职员岗位。
3、什么是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包括多少个等级的岗位?
答: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十三个等级。
4、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原则是什么?
答: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立足于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和专业要求,符合专业技术工作的规律和特点。
5、专业技术岗位分为哪三个层次的岗位?各层级岗位包括哪些等级的岗位?
答:专业技术岗位分为十三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其中:高级岗位分七个等级,即壹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三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三个等级,即十壹至十三级。
6、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区分正、副高的高级岗位分别包括哪些等级的岗位?
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的岗位包括壹至四级,副高级的岗位包括五至七级。
7、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的高级岗位,如何确定所包含岗位的等级?
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的,暂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规定执行。
8、什么是工勤技能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为哪俩种岗位?各包括多少个等级的岗位?
答: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五个等级,即壹至五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9、工勤技能岗位设置的原则是什么?
答: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立足于提高操作维护技术,提升服务水平,满足单位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
10、现行的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如何对应工勤技能岗位的不同等级岗位?
答:事业单位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壹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11、什么是特设岗位?
答: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批准事业单位可设置特设岗位,主要用于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
12、特设岗位和其他岗位的区别是什么?
答:特设岗位是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经批准设置的工作岗位,是事业单位中的非常设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于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特设岗位实质是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中的壹种,不是单独的壹类岗位。
13、对事业单位实现社会化服务的壹般性劳务工作,是否设置工勤技能岗位?
答: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壹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14、什么是岗位最高等级控制?
答:事业单位的岗位最高等级控制是指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政策,对事业单位可设立的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进行限制性的规定。
15、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答:事业单位设置岗位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壹)制订岗位设置方案,填写岗位设置审核表;(二)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核、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三)于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四)广泛听取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五)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由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六)组织实施。
16、事业单位如何制订岗位设置方案?
答:事业单位应于岗位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岗位设置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构成特点,制订岗位设置方案。
17、经核准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作用是什么? 答:经核准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作为聘用人员、确定岗位等级、调整岗位以及核定工资的依据。
18、不同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的审核权限分别是什么? 答:市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市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县市区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县市区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19、何种情况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能够申请变更? 答: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岗位设置方案可按照管理权限申请变更:(壹)事业单位出现分立、合且,须对本单位的岗位进行重新设置的;(二)根据上级或同级机构编制部门的正式文件,增减机构编
制的;(三)按照业务发展和实际情况,为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确需变更岗位设置的。
20、事业单位应该如何制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答:事业单位根据岗位设置的政策规定,按照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制订本单位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21、有行业指导意见的事业单位如何进行岗位设置? 答:有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的事业单位,要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以及行业指导意见的规定,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22、能够参照行业指导意见进行岗位设置的事业单位如何开展工作?
答:能够参照行业指导意见进行岗位设置的事业单位,其岗位设置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参照相近行业指导意见执行。
23、不能参照行业指导意见进行岗位设置的事业单位如何开展工作?
答:不能参照行业指导意见进行岗位设置的事业单位,其岗位设置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省和《焦作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精神执行。
24、特设岗位的审核权限是什么?
答:特设岗位的设置须经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25、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的前提是什么?
答: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应根据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空缺岗位内,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
26、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的原则是什么?
答:事业单位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以及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7、符合什么条件的人员能够破格聘用?
答: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破格聘用。
28、事业单位人员是否能够同时于不同类型的岗位上兼任?对确需兼任的,应如何审批?
答: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于俩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确需兼任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
29、专业技术岗位各层级岗位的具体条件如何制定? 答: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具体任职条件,由主管部门或事业单位,按照《焦作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及行业指导意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30、专业技术壹、二、三级岗位和专业技术其他等级岗位有何区别?
答:专业技术壹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由国家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其人员的确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由河南省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其人员的确定按河南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由焦作市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
31、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任职条件是什么?
答: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任职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壹:(1)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方面取得重要进展,对我市科学技术发展作出较大贡献,且为我市创造出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专业技术人员;(2)焦作市辖区内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等领域或行业的学术技术领军人物,市级之上重点学科、研究室、实验室的学术技术带头人;(3)其他为我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业内公认的专业技术人员。
32、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答:市直属事业单位七至十级职员岗位、三至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壹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由单位聘用。
市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七至十级职员岗位、三至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壹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由单位聘用。
县市区事业单位三级专业技术岗位、壹级工勤技能岗位经主管部门审核,逐级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由单位聘用。
县市区各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的程序,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上述规定确定。
33、哪些单位参照《焦作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进行岗位设置管理?
答: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照执行,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34、哪些单位不适用《焦作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答: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焦作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35、事业单位的哪些岗位和人员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答: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管理人员、专业技术岗位和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工勤技能岗位和工勤人员,均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36、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岗位设置管理应该如何执行? 答: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37、哪些人员参加首次岗位设置后的聘用?
答:实施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现有的于编于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38、已经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的事业单位如何组织现有人员进入不同等级的岗位?
答:已经实行聘用制度、签订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能够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本单位现有人员确定不同类别、不同等级的岗位,且变更聘用合同相应的内容。
39、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包括哪几个部分?
答: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
40、借调人员如何参加岗位设置管理?
答:借用人员借调到公务员管理(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或其他单位的,应尽快终止借用关系,回原单位参加岗位设置管理。事业单位之间属平行和顺向的,如本人及借入、借出单位同意调动且借入单位编制未满,可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属此类的终止借用,回原单位参加岗位设置管理。
41、退休人员能否参加岗位设置管理?
答:2006年7月1日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现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含2006年6月30日前到龄但经组织批准留任的人员),于本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和首次岗位聘任时,能够按照退休时的专业技术职务,比照本单位于职人员专业技术岗位各等级的条件重新确定岗位等级,且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后按规定兑现有关待遇。
42、事业单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和岗位的关系如何?
答:岗位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所聘岗位的职责和要求;对于薪级工资,不同岗位规定不同的起点薪级,根据工作表现、资历和所聘岗位等因素确定工作人员的薪级。
43、事业单位不同类型岗位如何执行岗位工资标准? 答:管理人员按本人聘用的岗位(任命的职务)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专业技术人员按本人聘用的专业技术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工勤技能人员按本人聘用的岗位(技术等级或职务)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44、于事业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专业技术岗位且完成岗位聘用前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执行办法是什么?
答:于事业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专业技术岗位且完成岗位聘用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暂按本人现聘专业技术职务所对应岗位的最低等级执行,待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且按规定核准后,再按明确的岗位等级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45、事业单位人员岗位变动后如何执行岗位工资标准? 答:事业单位人员岗位变动后,从变动的下月起执行新聘岗位的工资标准。
46、新聘用人员明确岗位后如何执行岗位工资标准? 答:新聘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于试用期满明确岗位后,按所聘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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