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内出差管理规定
1) 出差分为当日出差和住宿出差两类。当日出差是指从公司出发,当日即可返回
的出差;住宿出差是指出差地较远,需要住宿的出差。 2) 当日出差,不需要填写《出差申请单》,口头请示直属领导审批即可。 3) 住宿出差,出差人员在出差前两日填写《出差申请单》,阐明出差目的地、出
差原因、出发时间、预计归来时间、交通工具及借款费用等信息,报相关领导审批。
4) 《出差申请单》原则上在公司OA工作流程上填写,确有困难的,可手工填写
后逐级审批。
5) 生产部门(生产部、工务部、品管部)人员出差,经部门负责人、生产经理审
核后,转发至办公室,办公室人员在收到出差申请后,及时转交总经理审批相关费用,并落实、办理票务订购事宜。
6) 后勤部门(综合部、采购部、财务部、办公室、国内开发室)人员出差,经部
门负责人审核后,转发至办公室,办公室人员在收到出差申请后,及时转交总经理审批相关费用,并落实、办理票务订购事宜。
7) 出差人员出发前,应持《出差申请单》联系办公室人员进行车辆安排、往返票
务的订购,并到财务部门预支差旅费。
8) 出差人员出差归来三日内填写《差旅费报销单》, 按规定办理费用报销手续。 9) 差旅费报销规定如下:
i. 差旅费包括:国内交通费、市内交通费、餐费补助、住宿费、通信费以及
伴随出差发生的其它正当费用。 ii. 交通费依据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种类实报实销,原则上出差人员应尽
量乘坐火车、汽车、轮船等,路途遥远、工作任务紧急等情况,经领导审批确认可乘坐飞机。驾驶或搭乘公司车辆出差时,不报销交通费。 iii. 餐费补助按出差日期核定。员工在本地区内(指公司营业地所在的地区)
出差,每日补助20元;到外地区出差的,每日补助20元。当日出差,上午出发并于12点之前返回的或者下午出发的,不予支付误餐补助。住宿出差,上午出发的或者返回时间在下午12点之后的按全额支付误餐补助;下午12点之后出发的或者返回时间在12点之前按半额支付误餐补助。 iv. 往来于关联公司之间的公务出差只限于路途期间给予餐费补助;随同公司
领导出差,发生的食宿费用实报实销的,不给予误餐补助。 v. 住宿费的报销依据出差地类别而定,省会所在市、直辖市、经济特区等城
市每人不超过300元/天;地市级城市每人不超过200元/天,县级市及以下地区每人不超过100元/天;以上均须凭真实有效的住宿发票报销结算。 vi. 往来于各关联公司之间的出差,原则上必须利用关联公司提供的住宿设
施,特殊情况下不能入住关联公司提供的住宿设施的,须经总经理审批,住宿的安排则由出差人自理。
vii. 因工作需要,长期外派出差(15日以上)员工的话费补助由部门负责人
根据工作性质等实际情况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viii. 当与交易客户、相关公司人员或公司高层领导随行,或因不得已理由,差
旅费超出规定时,经随行领导或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后,可据实报
销。
2. 国外出差管理规定
1) 因公需要到国外出差,出差人员至少应于出差一周前提交《出差申请单》,必
要时应附上出国申请报告,详细阐明出国的具体工作、日程安排及费用预支等情况。
2) 国外出差人员的最终审批人为公司总经理。财务部门依据签批的出差申请单预
付出国费用。
3) 国外出差人员需在出国前签署《出国承诺书》;未签定《出国承诺书》者,不
予办理出国的审批手续。特殊情况,需经公司总经理许可。
4) 员工的出国手续(如邀请函、护照、签证等)由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办理。 5) 公司给予员工一定的国外出差补贴。如有特殊情况,需向总经理申请,可实报
实销。
6) 员工出国的前一天或回国的当天,需通知考勤部门进行考勤记录。 7) 员工应于回国后十日内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按规定办理费用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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