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关流程介绍
1. 监管部门
巴西的海关事务包括海关政策的制定、关税的征收以及监管制度的实施等均由财政部下属的联邦税务总局具体负责。与其它国家不同,海关在巴西不是一个独立的职能部门,而是隶属于“税务局”(Recita Federal)的一个机构,货物的进口申报、完税、查验、放行等工作,由税务局统一归口管理。根据联邦税务总局的海关条例,所有货物的报关程序,均需通过巴西外贸网络系统(SISCOMEX)进行。货物申报单在该网立案之日起即为报关程序的开始,该网正式通知货物通关授权之日起即为申报程序的完成。
2. 关税制度
巴西关税管理的主要法律制度是1994年12月23日第1343号法令。对进口产品价值的确定主要分为以下五种:成交价,相同产品的成交价,相似产品的成交价,减去法所得价(用零售价减去关税和佣金后的价格),用生产成本、利润和其他费用计算所得价。在巴西,进口关税主要以CIF价为基础计征。为保护本国工业,巴西政府在征收进口关税时主要采取以下两种措施:一是设置最低限价或参考价,如果进口价低于最低限价或参考价,海关将额外征收差价税;二是对于报价过低或有倾销行为的货物征收附加税。
3. 基本流程
巴西进口清关的基本流程为:船舶抵港卸货→港务局货量/货损确认→农业局卫生/检疫查验→货物进口申报→关税评估支付→海关文件/设备查验→清关结束放行。在海关查验环节,巴西实行“通道政策”,即根据进口货物的申报信息和进口方的历史记录将进口货
物归入不同的通道,按照绿色、黄色、红色三种通道进行分类处理。绿色通道即报关货物可以全部免检,自动通关;黄色通道则需检查报关文件,若文件准确无误,货物可以通关,若文件存在问题,需要查验货物;红色通道则需同时检查报关文件和货物,在确保文件和货物都如实申报时方能通关。按照规定,进口方应在货物到港后90天内办理报关手续,将进口申报单输入外贸网络系统进行登记,申报单的内容应严格按照联邦税务总局的规定格式填写。
二、清关风险分析
1. 单证要求
巴西常用的清关单证为提单、发票、箱单、薰蒸证书、授权委托书(此单证语言均为葡英文版本)等。提单上必须标明货物的NCM编码与进口方的CNPJ号,NCM编码类似于国际上通用的HS编码,用以对产品进行归类和计税,CNPJ号类似于企业的注册税号,用于确定进口方的身份和资质。发票上除了标明收发货人、品名、重量、体积、货值、合同号、启运地、目的地等基本信息外,还需标明产品单价、生产厂家及地址。作为《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nternational Plant Protection Convention,简称IPPC)的签约国,巴西于2005年6月1日起执行《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ISPM15),对于木质包装材料,要求经过薰蒸/消毒处理并加盖IPPC标识。
2. 税费规定
(1)清关费。清关费是支付给清关行的手续费,具体费率可与清关行进行协商,巴西清关行的普遍作法是“一票一结”,根据每票的CIF货值计算清关费,一般为货值的0.01%~0.175%。这种计费方式与其它国家的习惯作法不同,例如,我国和印度的清关行都是采用
固定费率制,即每票征收统一的清关费,与货值高低无关,而且多数情况下清关行都同意代垫费用。
(2)关税。巴西的进口关税分为联邦税与州税两种。联邦税又分为II-进口税、IPI-工业品增值税、CONFINS-公司社会贡献收入、PIS-公司社会一体化项目社会贡献税四种;州税(ICMS)又称“销售及服务增值税”,一般为CIF货值的12%~17%,也可以申请减免税,降为CIF货值的0%~2%,不过减免税的手续比较复杂,等待批复的时间比较长。考虑到我国的进口增值税也是17%,巴西的州税不是太高,但联邦税增加了社会税捐的部分,也就是CONFINS与PIS两块,整体的关税水平还是比较高的。
(3)仓储费。巴西的仓储费是需要重点关注的地方,以大河港(Rio Grande)为例,港务局规定“清关前的仓储费按15天一个时间段递增,第一个15天为CIF的0.04%,第二个15天为CIF的0.07%,第三个15天为CIF的0.14%”。可以看出,仓储费不仅与CIF货值挂钩,而且与卸船和仓储时间挂钩。由于每船的货量不同,配载位置和装卸要求不同,吊卸机具与码头工人的安排不同,卸船时间不易掌握;加上清关进度受到货量、货值、海关政策、查验官员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要在短期内完成清关有一定难度。因此,仓储费将成为巴西进口清关过程中最大的风险点,也是决定进口成本高低的关键所在。
3.程序限制
(1)港务局—货量/货损确认。港务局会在货物全部卸船后汇总到货数量,并对货物的缺失与坏损状态进行说明。进口方如果对港务局的货量统计或是货损说明有异议,可以委派代表到港口核实;如果接受港务局的统计结果,可以直接出具声明文件,同意接收货物,开始实质性清关。巴西港务局签发“货损通知”的作法,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对进口方权益的一种保护。但从实际操作层面来看,从进口方收到货损通知并作出反应,再到海关收到
进口方“同意清关”的声明文件,期间发生的仓储费都由进口方承担,实际上还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仓储费的损失很可能要比坏损钢构件的价值和进口税费大得多。 所以建议以缩短通关时间为首要工作。
(2)农业局—卫生/检疫查验。对于进口钢构件而言,农业局查验的重点是木质包装材料,要求所有进口的木箱、托盘、垫木、条板等都进行薰蒸/消毒处理且不含有任何虫害。农业局会在货物全部卸船后安排官员到港口进行查验,仔细核查木质包装材料的表面及内部,如果没有发现任何虫害,农业局会下发放行通知,进入海关查验环节;一旦发现虫害,农业局将采取二次薰蒸、拆箱销毁或回运出境的处理措施。
(3)海关—文件/设备查验。对不同通道的货物,海关将采取不同的查验手段,按照过往经验,多数中国产品会被归入黄色或红色通道,很少归入绿色通道。对于黄色通道的货物,海关将重点检查报关文件,对货值、货量、商品归类等信息进行认真评估,在审核无误的情况下予以放行。对于红色通道的货物,情况要复杂些,首先由海关官员对报关文件进行审核,然后指派海关查验人员去港口进行实地查验,如果仍然无法得出准确判断,需联合第三方工程师进行共同查验并出具官方查验报告。从开始查验到出具报告往往需要几周时间,这一环节是整个清关过程中耗时较长的环节,也是最不易把握的环节。
三、加速清关的对策
1.单证方面。单证工作是国际物流的基础性工作,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利益和形象。对于单证而言,有两个总体性要求:一是单证的缮制要准确。宏观上要符合巴西海关的规定,特别是发票和提单的要素要齐全,不能有任何遗漏;微观上要确保信息的正确,做到数据准确无误,拼写正确规范,排版美观且单单一致。二是单证的传递要及时。由于清关提货涉及背书、换单等环节,单证的寄送越早越好。国内要给现场留时间,现场要给业主和清
关行留时间,业主和清关行要给农业局、港务局与海关留时间。除此之外,运输大件设备时也需要出示运输许可证,以上手续应提前办理,以节省清关和运输时间。
2.税费方面。巴西清关行没有垫付资金的习惯,一般是收到清关费后再去提货,为了加快进度,可以先将清关费预付给清关行,提前安排清关;根据合同要求,关税由业主(CONSIGNEE)支付,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出现业主以汇率波动、减免税等为由故意拖延付税,因此,一旦海关通知关税金额,应立即协调业主支付足额关税并密切跟踪完税过程;鉴于巴西的仓储费以CIF为计价基础且按时间比例递增,降低仓储费的有效途径是缩短仓储时间,一方面需要加快卸船进度,提前安排好泊位、机具和人员,力求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卸货,另一方面需要加快清关节奏,及时交付税费,积极配合查验,力求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清关。
3.程序方面。由于包装散捆、破损等原因会导致清点钢构件的困难,加强钢构件包装与卸船监督将有助于统计到货数量,在港务局签发“货损通知”后,应尽快协调业主确认货损状态,正式授权清关;为加速农业局放行,需保证木制包装材料经过薰蒸/消毒处理并加盖IPPC标识,特别注意的是,卸船过程中不要将船上的垫木随设备一同卸下,以免招致农业局的复查;海关查验是最为关键的环节,在报关时应与清关行保持密切联系,准确、完整、详细、真实地申报进口情况,这样能降低海关查验的机率,一旦进入黄色或红色通道,需要提前准备图纸、英文/葡文说明书等技术性支持资料,应给予密切配合,加速清关放行。
就上述流程及要求,建议寻找一家当地本土报关货代,这样有利于通关的顺利进行,具体的资料,国内出口的报关单据为:箱单、发票、报关委托书、核销单、申报要素、正本报关单(一般贸易),均为正常的出口单据;巴西内陆清关单据为:目的港清关发票、箱单、报关委托书、CO(产地证)、正本提单(一般是船开后三个工作日取得)、熏蒸证明(如
有木质包装)、前边发你的那三份授权委托书。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