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籍贯,职业,住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籍贯,职业,住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申请事由:
1、请求法院依法强制执行(2014)大民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强制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借款人民币20000元,诉讼费150元,并承担支付迟延履行利息;
2、依法由被申请人承担执行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大理市人民法院审理,并于2014年7月1日,作出(2014)大民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申请人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借款人民币200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现在(2014)大民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已生效,且判决书规定的偿还日期已过,但被申请人至人仍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所规定的义务。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人民法院判决的严肃性,根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提出此申请,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此致
大理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附:(2014)大民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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