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钢安全规程试卷
单位:车间:班组:姓名:分数:
一、通用部分(30分;填空题,每空1分)
1、班组安全管理八项基本作业制度包括:(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班组安全生产确认制度)(班组安全生产联保互保制度)(班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班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班组会议制度)(交接班制度)(班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2、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复岗、转岗、节假日教育:凡职工休假(7日)以上,必须重新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并进行安全操作规程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凡调换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二、三、四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一般从业人员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3、公司《外委施工和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中5.3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外委施工和维检修队伍进厂后,由施工引进单位、施工和检修项目所在单位分别根据作业项目涉及的危险因素履行作业前的(安全告知),建立安全告知书存档备查;长期从事外包的新入驻外委维修读物,由设备机动处负责向安全处提供外包队伍人员名单,按照公司培训教育制度进行(公司)、(分厂)安全教育培训,经二级安全考试合格,分别登记员工四级安全教育卡,连同考试试卷同时转交给外委维修队伍主管安全部门,由各分厂指导外委维修队伍进行车间、班组级安全培训,并建立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公司《煤气设备设施和使用安全管理规定》主要的煤气设备、管道的阀门、吹扫点、放散管、人孔、脱水器、管道支架等附属装置,应进行(编号),并将号码标在现场明显的部位;任何情况下严禁(单人)进入煤气危险区;煤气危险区的(CO)浓度必须定期检测,在易泄露或易积聚煤气的位置设立比较固定的检测点,煤气防护站每班至少巡检(2次);进入煤气设备内部作业时,必须有效切断煤气来源,打开放散阀和上下人孔;必要时进行吹扫置换,经监测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监护人不得少于(2人);煤气危险作业区必须检测确认CO浓度小于等于(30mg/m3),氧气含量在(19%—21%)之间。
5、新上排水器的使用与维护管理规定:对排水器巡检时佩戴好(空气呼吸器)和(煤气报警仪),检测排水口是否有煤气泄露时,一人检测,一人监护。
6、煤气防护器具的使用、管理规定:严禁使用防尘口罩等代替(煤气防护器具)。(滤罐式防毒面罩)只适用于逃生等突发事件,禁止在带煤气作业时使用; 二、专业知识部分(70分) (一)填空题(20分,每空1分)
1、炼钢企业应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对查出的问题应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 2、炼钢厂内,应按消防规定设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设置消防设施的地点,应有明显的标志牌。 3、主控室、电气间、电缆隧道、可燃介质的液压站等易发生火灾的建、构筑物,应设(自动火灾报警装置),车间应设置消防水系统与消防通道。 4、易受钢水与液渣喷溅的平台工作面,应采用铸铁板或(耐火材料)铺设。 5、转炉、电炉、精炼炉的炉下区域,应采取(防止积水)的措施,炉下漏钢坑应按防水要求设计施工。 6、所有控制室、电气室的门,均应(向外开启);电炉与LF主控室,应按隔声要求设计;主控室应设置紧急出口。 7、具有爆炸和自燃危险的物料,应贮存于密闭贮仓内,必要时用(氮气)保护,存放设施应按防爆要求设计,并禁火、禁水。 8、铁水罐、钢水罐、中间罐的壳体上,应有(排气孔). 9、使用中的设备,耳轴部位应定期进行(探伤检测)。 10、采用氧气助燃时,氧气不应在燃烧器出口前与燃料混合,并应在操作控制上确保(先点火后供氧)。 11、从转炉工作平台至上层平台之间,应设置转炉围护结构。炉前后应设活动(挡火门),以保护操作人员安全。 12、转炉煤气回收,应设(一氧化碳)和(氧含量)连续测定和自动控制系统。 13、电炉倾动机械应设零位锁定,电极升降应有上限位锁定;电炉炉盖升降与旋转、电极升降与旋转、炉子倾动等动作的机械之间,应设有可靠的(安全联锁). 14、炉后出钢操作室应设在较安全的位置,其正对出钢口的窗户应有(防喷溅设施)。操作室出入口应设在远离出钢口一侧。 15、水冷氧枪应设置(极限位),以确保氧枪与钢液面的安全距离。 16、电炉加料、吊运炉底、吊运电极,应有(专人指挥)。吊物不应从人员和设备上方越过,人员应处于安全位置。 17、炉外精炼区域与钢水罐运行区域,地坪不得有(水或潮湿物品)。 18、新砌或维修后的钢包,应经(烘烤干燥)方可使用。 19、有爆炸危险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二)选择题:(26分,每题2分)
1、耳轴磨损大于直径的(l0%)应报修或报废。 A、2%B、5%C、8%D、10%
2、吊运装有铁水、钢水、液渣的罐,应与邻近设备或建、构筑物保持大于(1.5 m)的净空距离。 A、0.5B、1 C1.5D、2
3、铁路线轨道外侧(1.5 m)以内,不应堆放任何物品。 A、1.5B、2 C、3D、4
4、道路建筑限界应符合GBJ22的规定,跨越道路上方的管线,距路面净高应不小于(5 m)。 A、3B、4 C、5D、8
5、回收煤气的氧含量不应超过(2%)。A、1%B、2%C、3%D、4% 6、停吹(8h)后的转炉,开始生产前均应按新炉开炉的要求进行准备。 A、2B、4 C、6D、8
7、正常生产过程中,应经常清除炉前平台流渣口和出钢区周围构筑物上的粘结物。粘结物厚度应不超过(0.1 m),以防坠落伤人。 A、0.1B、0.5 C、1D、2
8、向钢水喂丝时,线卷周围(5 m)以内不应有人。 A、3B、4 C、5D、8
9、大包回转台旋转时,包括钢包的运动设备与固定构筑物的净距,应大于(0.5)m。 A、0.2B、0.3 C、0.4D、0.5
10、设在车间内部的变压器室,应设置(100%)变压器油量的储油设施。 A、75%B、90%C、100%D、120%
11、在潮湿地点和金属容器内使用的行灯,其电压不应超过(12V)。 A、12B、24 C、36D、48
12、氧气、乙炔、煤气、燃油管道,每对法兰间总电阻应小于(0.03?),所有法兰盘连接处应装设导电跨接线。
A、0.02B、0.03 C、0.4D、0.5
13、室内乙炔管道,应每隔(25m)接地一次。A、5B、15 C、25D、35 (三)判断题(24分,每题1分)
1、调换工种和脱岗三个月以上重新上岗的人员,可不经岗位安全培训,直接上岗。(Χ)
2、特种作业人员,应经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培训、考核、发证及复审,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为便于生产,可擅自拆除。(Χ)
4、炼钢主车间,应按从原料至成品(坯、锭)的生产流程,以各工序分区作业为原则,合理布置各工艺装备及生产设施,确保各工序安全、顺行。(√)
5、所有高温作业场所,如炉前主工作平台、钢包冷热修区等,均应设置通风降温设施。(√)
6、不允许渗水的坑、槽、沟,应按防水要求设计施工。(√)
7、转炉和电炉主控室的布置,应注意在出现大喷事故时确保安全,并设置必要的防护设施。(√) 8、进厂的社会废钢,应进行分选,拣出有色金属件、易燃易爆及有毒等物品。(√) 9、废钢配料间与废钢堆场,应设置必要的纵向与横向贯通的人行安全走道。(√)
10、废钢装卸作业时,电磁盘或液压抓斗下不应有人,起重机的大车或小车启动、移动时,应发出蜂鸣或灯光警示讯号,以警告地面人员与相邻起重机避让。(√) 11、铁水运输应用专线,不应与其他交通工具混行。(√)
12、混铁炉与倒罐站作业区地坪及受铁坑内,不应有水。凡受铁水辐射热及喷溅影响的建、构筑物,均应采取防护措施。(√)
13、铁水预处理设施,应布置在地坪以上;若因条件限制采用坑式布置,则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保证坑内干燥。(√) 14、铁水预处理粉料发送罐的设计、制造与使用,应严格执行压力容器有关规范的规定。(√) 15、往炼钢炉兑铁水时,铁水罐不应压在转炉炉口或电炉受铁槽上,人员应位于安全区域。(√) 16、铁水罐、钢水罐和中间罐修砌后,应保持干燥,并烘烤至要求温度方可使用。(√)
17、用于铁水预处理的铁水罐与用于炉外精炼的钢水罐,应经常维护罐口;罐口严重结壳,应停止使用。(√) 18、渣罐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其罐内不应有水或潮湿的物料。(√) 19、烘烤器区域应悬挂“禁止烟火”、“当心煤气中毒”等警示牌。(√) 20、车辆运行时,应发出红色闪光与轰鸣等警示信号(√) 伤检查。
21、起重机启动和移动时,应发出声响与灯光信号,吊物可以从人员头顶和重要设备上方越过。(Χ) 22、车间内部铁路线应为平道,且不应低于车间外铁路线轨道标高。(√)
23、无关人员可以乘坐锭坯车、铁水罐车、钢水罐车、渣罐车或运渣车、废钢料篮车及其他料车。(Χ) 24、载运炽热物体应使用专用的柴油车,其油箱应采取隔热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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