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物业顾问项目进驻退出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保证顾问项目的如期进驻与退出,同时充分保障顾问外派 人员顺利开展顾问工作,提高顾问工作质量。
2、 范围
适用顾问经营部。 3、 职责
部「1/岗位工作内容
顾问经营部负责根据顾问服务合同与被顾问方确定现场进驻 日期
人力资源部负责顾问外派人员的甄选、强化培训与考核上岗 项目经理负责与顾问经营部对接顾问项目的相关文件、资料 4方法与过程控制 4.1进驻前的准备 4.1.1甄选项目组人员
4.1.1.1人力资源部于进驻前三个月组织项目经理、 项目助理 的甄选。
4.1.1.2进驻前二个月确定项目组人员。 4.1.2项目组人员强化培训及考核上岗
4.1.2.1具体培训内容及考核方式详见 《顾问项目人员能力清 单》;
4.1.2.2进驻前提前15天完成顾问项目组人员强化培训考核。
4.1.3人力资源部应于进驻前组织顾问人员签订〈〈保密合同 书》。 4.1.4资料交接与文件申请
选派之项目经理与顾问经营部相关人员进行项目资料交接, 申请顾问工作所需文件。相关文件申请工作由顾问经营部协助完 成。
文件资料清单如下: 序号名称对接部门备注
交接资料1项目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合同顾问经营部复印件 2《物业管理顾问项目信息记录表》 3项目前期资料当地物业管理法规、文件 4顾问项目物业资料(图纸、详规、数据等) 5前期提交顾问书、建议函 6前期双方工作对接情况
申请文件1体系文件(非受控版本)品质部复印件 2体系文件之质量记录表格(电子版)品质部内网 3行政制度汇编总办、房管部内网 4人事操作指南人力资源部内网 5财务制度汇编财务管理部
6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操作手册(电子版)顾问经营部 4.1.4顾问前期工作对接
4.1.4.1选派之项目经理确定后,顾问经营部即与其对接顾问 前期的顾问工作,说明前期顾问工作事项、委托方反馈情况,以 及须项目组在常驻期继续跟进的工作。
4.1.4.2顾问经营部应将顾问项目档案转交项目经理,
包括顾
问前期制定的顾问书、建议函及递交给委托方的其它资料,由项 目组在常驻期间,有延续性地提供顾问服务。
4.1.5编制顾问计划及相关文件
4.1.5.1项目经理完成常驻期顾问服务工作计划、 常驻期顾问 服务工作进度、《常驻期顾问书提交计划表》及顾问书《进驻说明 册》,报顾问组相关成员审批。常驻期顾问服务工作计划、常驻期 顾问服务工作进度须根据顾问合同条款对工作事项、时间进度进 行规划。
4.1.5.2项目组制作进驻演示 PP稿。
4.1.5.3顾问项目组于进驻前提前 10天完成顾问工作对接。 4.1.5.4 顾问项目组于进驻前提前 7天完成编制顾问计划及 相关文件。
4.1.6整理办公物资、个人物资 4.1.6.1办公用品清单(参考) 序号名称数量备注
1手提电脑1台如甲方可提供办公电脑,则省去 2打印机1台*如甲方可提供,贝U省去 3\"万科顾问工作室”标牌1块 4现场顾问人员办公桌名牌 2套
6硬皮笔记本2本*如公司有统一笔记本,可申领 7日常办
公文具*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购买
8领带、工服根据公司工服管理有关规定 9公司文件袋30个
10万科周刊、物业管理各1本报总办订阅
11顾问书包装30套含封底、透明装订胶片、装订圈 注:1.带*号者建议在项目所在地购买 4.2顾问项目现场进驻
4.2.1由顾问项目经理与被顾问方对接召开进驻说明会的场 地/议程、参加人员及当地相关媒体报道情况。
4.2.2组织召开服务说明会:常驻顾问期开始之日,由公司总 经理助理以上领导带领顾问现场人员,在项目地与委托方共同召 开顾问服务说明会,由项目经理通过PP电子演示文稿向委托方进 行常驻期顾问服务说明。
4.2.3确定建议函、顾问书对接人及处理渠道。 4.2.3.1应与委托方确定建议函、顾问书对接专人。 人
宜为委托方主要管理人员)
4.2.3.2建议函对接、处理方式:
4.2.3.3建议委托方对顾问书采取以下对接方式:
以上工作可采取建议函的方式,在召开服务说明会时,一并 递交给委托方。
4.2.4由带队领导向委托方递交顾问书《进驻说明册》 。 〈〈进驻说明册》内容包括:万科集团与公司简介、提供现场 顾问服务知会甲方的函、顾问人员专业履历、现场期间双方沟通 渠道、现场期顾问服务计划、顾问书提交计划、顾问服务工作进 度计划等。
4.3项目退出
4.3.1组织召开现场顾问服务结束说明会
常驻期结束之日,由公司总经理助理以上领导及项目组人员, 在
(对接
项目地与委托方一起召开现场顾问服务结束说明会,由项目经 理以PP电子演示文稿的方式向委托方及被顾问公司进行顾问现场 工作总结。
4.3.2向委托方递交《现场服务结束说明册》。
《现场服务结束说明册》内容包括:现场顾问服务总体情况 总结、被顾问方总体运作诊断评估。
4.3.3项目组人员返深后1周内与顾问经营部进行办公物资料交接。
5. 相关文件
VKWY7.5.1-Z04-06《顾问项目人员能力清单》 6. 记录表格
VKWY7.5.1-J04-F2《常驻期顾问书提交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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