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高邮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个人承诺书
本人参加2020年5月高邮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现承诺:
本人在整个事业招聘考试过程中,所填报的个人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专业、是否落实工作单位、个人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是否有违法犯罪纪录等)均是真实有效的,并符合《2020年5月高邮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中规定的回避及其他相关要求,毕业文凭国家承认,且保证下列( )条款。本人已被告知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所应负的法律责任。如有违反,一经查实,本人愿意接受给予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的处理,并纳入扬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的诚信管理平台,接受联合惩戒,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原件和学位证书原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
2.在领取体检通知书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本人承诺为 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迄今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现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如有不实,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4.其他:
本人已阅读上述内容并作相应承诺。
承诺人(考生本人签字):
身份证号:
所报考单位及岗位代码:
2020年 月 日
个人委托书
委托人: 性别: 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 性别: 身份证号:
本人因 (原因),不能亲自办理2020年5月高邮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相关手续,特委托 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对被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签名):
2020年7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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