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股东纠纷处理中,由于很多小股东长期不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使小股东的股权往往处于无人问津的状态,经常发生小股东的股权被大股东伪造签名转走的情况。
针对股东股权被伪造签名转让的情况,股权被侵害的股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其股权被转让时的签字系伪造,胜诉后拿到法院生效判决后再要求市场监管部门把自己恢复为公司股东。
当市场监管把其股东资格恢复后,冒名转让人对外部善意受让人构成根本违约。由于冒名转让人的根本违约,应对受让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冒名行为人如造成被伪造签名股东的个人损失,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为此,小股东为防范类似法律风险,在与人合作时,应在合作协议中明确约定出资金额、股东的权利义务,在出资时要求公司开具出资证明书,并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同时,小股东也可联合其他股东定期行使股东知情权,查阅公司相关文件,确保股东的权利行使。 该内容由 程济春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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