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时送货上门的处理 9月9日,我在商场定购了一件家具。商场说7天能把货送到家。交了500的定金。由于我12号要出差,11号的时候给卖家打了电话,他的回复是“7天肯定送不到,要不你就等。等不了,就给你退了吧!”说的很强硬,很理直气壮!请问,我只能去把钱退回来吗而对他一点惩罚都没有吗有没有什么条理能对我自己起到保护的作用呢 补充一点:收据上有定金数,但是没有送货时间。送货时间是口头约定的。 律师: 如果解除合同,对方需承担双倍定金的赔偿。 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 第二条当事人未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订立合同,但从双方从事的民事行为能够推定双方有订立合同意愿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是以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中的“其他形式”订立的合同。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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