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持居民身份证、居住地住址证明到现居住地公安(边防)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应当采集申报人姓名、性别、民族、文化程度、近期免冠相片、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出生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婚姻状况、从业状况、单位、同住子女情况等信息。
法律依据: 大连市人民政府《大连市居住证暂行办法》
第七条 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公民,应当在到达现居住地之日起七日内,持居民身份证、居住地住址证明到现居住地公安(边防)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
前款所称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第八条 公安(边防)派出所办理暂住登记,应当采集申报人姓名、性别、民族、文化程度、近期免冠相片、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出生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婚姻状况、从业状况、单位、同住子女情况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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