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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2020-08-29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第二次诉讼离婚需要的材料有: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状;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有子女的,提供子女的身份信息材料;其他用于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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