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扩大住房限购范围将二手住房纳入限购范围,购房者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二手住房的,应符合成办发〔2016〕37号、成办发〔2016〕45号文件规定的购买商品住房条件,且只能新购买1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强化区域职住平衡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区域内购买住房的,购房者须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限购政策继续按成办发〔2016〕45号文件执行,但其中非本区户籍居民须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3、加强购房资格审核非本区域户籍居民不得通过补缴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购买住房。房管、人社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加强购房资格审核,确保住房限购措施落到实处。
4、支持合理住房需求对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等,经所在区政府(管委会)认定后,其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限的限制,但所购商品住房自合同备案之日起、二手住房自载入不动产登记簿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转让。
5、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查处违规收取诚意金、虚高装修费用变相提价、伪造或虚开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综上,就算是没有社保的缴费年限证明,其实也是可以办理到成都的户口的。迁户的这件事情办理起来本身就特别的麻烦,特别是跨省迁户。对社保方面的一些要求在这里也不能一概而论,虽然落户对社保没有要求,可是,有些时候没有社保缴费证明的话,恐怕也无法满足迁户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规定
1、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区户籍(其中户籍迁入拟购房所在区未满二十四个月的,应在拟购房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十二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二十四个月以上;
2、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一套以下(含一套)自由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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