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讲述了一个关于吸毒和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问题。由于吸毒者会被录入公安全国重点人口监控网络,因此无法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但是,可以向派出所咨询,看看是否能够开具有关证明。
法律分析
开不了,因为只要是因为吸毒进过戒毒所,就一定会被录入公安全国重点人口监控网络,一旦被录入以后户籍辖区派出所就不会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不过你可以去派出所咨询,万一可以开也说不定
拓展延伸
社区戒毒能否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根据我国《禁毒法》的规定,社区戒毒是指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在社区进行戒毒治疗,进行行为改正和社会服务的过程。而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是指对犯罪记录进行消除,使其不再具有犯罪记录。
然而,社区戒毒并没有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权力。根据《禁毒法》的规定,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要公安机关进行开具。而在社区戒毒阶段,戒毒人员需要接受戒毒治疗,并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管和管理。因此,社区戒毒不具备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资格。
综上所述,社区戒毒不能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果您需要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请向公安机关申请。
结语
吸毒问题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会对个人和社会造成严重的伤害。对于那些曾经因为吸毒进过戒毒所的人来说,可能会被录入公安全国重点人口监控网络,导致户籍辖区派出所无法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不过,可以向派出所咨询,看看是否能够开到证明。吸毒行为应该得到警惕和打击,大家应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坚决拒绝毒品。
法律依据
戒毒条例(2018修订):第四章 强制隔离戒毒 第二十六条 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成瘾人员,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作出社区戒毒的决定,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的规定进行社区戒毒。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章 戒毒措施 第三十一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
吸毒成瘾人员应当进行戒毒治疗。
吸毒成瘾的认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规定。
戒毒条例(2018修订):第四章 强制隔离戒毒 第二十五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所在地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与其就戒毒治疗期限、戒毒治疗措施等作出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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