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遗嘱指定继承人可自由选择,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继承人需签订协议。继承权不能转让,只能继承人自行接受或放弃。放弃继承权需书面表示,且需慎重考虑,一旦放弃不得反悔。
法律分析
(1)法定继承人,就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等等有血缘关系的人。法律规定继承的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位才是兄弟姐妹、祖父母等等。只有在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或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时才顺位下移到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权力。
(2)遗嘱指定继承人,意思就是被继承者根据自己的个人意愿签订遗嘱协议将财产继承给自己希望继承的人,也可以不是自己的法定继承人。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是指在被继承人生前与继承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后抚养人有义务在继承人上前抚养继承人,按照这个协议,被继承人死后继承人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
继承权的接受和放弃是不可以转让的,只能是继承人单方面的接受和放弃,不能被继承人转让出去。
继承权对于大多数的人来说实际上是不陌生的,对于监护人来说,如果拥有继承权,也是可以放弃的。但也需要跟其他的继承人一样,作出书面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同时放弃继承权一定要非常的慎重,因为一旦做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日后不允许随意的反悔的。
拓展延伸
继承权的范围及相关权益
继承权的范围涉及广泛,包括但不限于财产继承、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等方面。在财产继承方面,继承人有权获得被继承人的财产,包括房产、车辆、存款等。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在生前通过遗嘱明确继承人身份和财产分配比例。法定继承是指在没有遗嘱或遗嘱无效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按照一定的顺序和比例确定继承人。继承权的相关权益包括享有继承财产的所有权、处分权和收益权。继承人有权对继承财产进行合法的处分,如出售、转让或赠与,并享有由继承财产所产生的收益。继承权的范围和相关权益在法律中得到明确规定,以保障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结语
继承权的行使涉及法定继承人、遗嘱指定继承人和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在法定继承人中,配偶、子女和父母享有第一顺位,而兄弟姐妹、祖父母等位于第二顺位。遗嘱指定继承人是根据被继承者的个人意愿指定的,并不一定是法定继承人。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是在被继承人生前与继承人签订的协议。继承权的接受和放弃只能由继承人本人决定,不能被继承人转让。放弃继承权需谨慎,一旦表明放弃意愿,将无法随意反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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