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需出具组织关系部门的同意出境证明。其余的没有限制。
科级干部及中共党员需要提供县级以上组织部门的同意出国证明及党员证明,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去户籍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部门即可办理。
党员因私事(探亲、治病、求学、就业、旅游和其他非公务活动),出境应向党组织提出申请并办理保留党籍(出境定居则停止党籍)的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美国新《移民法》第六章第四条共产党员或其他极权主义党派成员禁止入境。但如果此类人士申请入境时,向领事或司法部证明其加入党派非出于自愿,或加入时在16岁以下,或系为谋生因素而加入,仍可获准入境。若此类人士申请入境时,能向领事或司法部证明其党员身份已经终止两年,或在极权党派仍执政的国家其党员身份已终止5年,且其入境不致对美国的安全构成威协者,可获准入境。若此类人士为美国公民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或永久居民的配偶或子女,基于人道维护家庭团聚的目的,或对公众有利,只要不危及美国的安全,司法部可准其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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