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同的停车场归属不同部门管理。
1.带人防的停车场,人防产权是人防办公室,交物业公司管理。
2.普通地下停车场,小区单位内停车场归物业公司管理的。
3.公共停车场,最初为政府投资或者引入市场投资建造的,归专门成立的管理公司管理。
停车场是供车辆停放之场所。停车场有仅画停车格而无人管理及收费的简易停车场,亦有配有出入栏口、泊车管理员及计时收款员的收费停车场。
现代化的停车场常有自动化计时收费系统、闭路电视及录影机系统。停车场主及管理员的法律责任,通常只是提供场地给驾车人士停泊车辆,不保障车辆受损及失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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