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养孩子的过程如下:申请。向领养登记机关提交领养申请书、证件和材料,登记机关包括福利院或民政局;审查。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对当事人的情况进行全面的审查;登记。审查后,符合标准的,登记机关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次日起30日内,办理收养登记,并颁发《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或者养母的姓氏,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被收养人的范围】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的条件】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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