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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产假期间的社保缴纳问题

2020-12-30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本文讲述了生育期间的社会保险缴费方式以及产假的相关情况。在产假期间,用人单位需继续为职工缴纳单位部分,而个人部分则由休产假的女职工自行交给单位,由单位进行统一缴纳。此外,女职工在生育过程之中产生的医疗费用也由用人单位的生育保险进行交付。离职后不能领取生育津贴,因为每月缴纳的金额必须由单位缴纳,不能由个人缴纳。

法律分析

生育期间的社会保险缴费方式如下:

1. 在产假期间,单位需按照上月社会保险缴纳基数继续为职工缴纳单位部分,而个人部分则由休产假的女职工自行交给单位,由单位进行统一缴纳。

2、休产假的女职工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而这个基数本身就是按照职工当月的收入计算的。

一、休产假期间社保如何缴纳

休产假期间,社保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

1.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章给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等,在休长假的期间,薪资和奖金等福利待遇是正常发放的。同时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在这期间劳动者并没有到公司上班,但是和劳动单位的劳动关系是没有解除的,依然在持续的状态。

2.所以在这个过程当中,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的法律规章,继续给职员来缴纳社会保险。也就是说,在这一段期间之内,保险还是由单位缴纳,单位缴纳部分按照上月社会保险缴纳基数继续缴纳单位部分,个人部分由休产假女职工交给单位,由单位统一缴纳。

二、关于产假的其他情况:

1.最新的劳动法当中,对于产假的相关问题有着比较明确的规章。比如女职工在生育的过程之中,要享受不少于14周的产假。如果是遇到难产或者是生育多个孩子的情况,那么可以增加两周的产假。

2.女职工在生育过程当中,或者是在流产过程当中所产生的一切医疗费用,都由用人单位的生育保险来进行交付,如果没有给女员工参与社会生育保险的话,那么用人单位应当自己交付。

生育津贴辞职了还有嘛:

辞职了没有生育津贴。生育保险是为保障妇女劳动者在生育期间暂时丧失劳动能力而设立的保险。内容包括产假、产假期间薪资、生育医疗费用等。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以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按0.5%至1%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所以离职后不能领取生育津贴,因为每月缴纳的金额必须由单位缴纳,不能由个人缴纳,所以辞职后不能领取。

结语

在产假期间,单位需按照上月社会保险缴纳基数继续为职工缴纳单位部分,而个人部分则由休产假的女职工自行交给单位,由单位进行统一缴纳。此外,休产假的女职工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而这个基数本身就是按照职工当月的收入计算的。因此,在产假期间,社保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章》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薪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薪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章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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