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工会委员增补需要差额选举。但是因特殊情况,近期内不能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经征得上一级工会同意,可由本级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然后报上一级工会进行审批。对在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的委员,应在以后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时提请大会予以确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九条 工会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
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
各级工会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
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级工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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