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控告书一般分为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一)首部:应当依次写明下列事项:文书名称,即"刑事控告书"。控告人的身份。被控告人的身份,基本与控告人的事项相同。(二)正文是刑事控告书的主体部分,包括控告的请求和事实理由。(三)尾部依次写明:致送公检法机关的名称、控告人签章、时间和附件名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该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