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可以参考下列法律规定。
一、人被警察带走该如何处理
人被公安机关抓走,可与其近亲属、监护人联系,了解情况,如果涉嫌犯罪的可委托律师介入案件。辩护律师可以依法定程序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并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其合法权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
二、刑事拘留后怎么办
刑事拘留后应尽快聘请专业的刑事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在侦查阶段,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向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分析案件情况,向侦查机关申请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
三、协助调查严重吗
协助调查并不一定就如大众所想的那么严重。协助调查是公民为维护公序良俗、社会和谐、民生安定而自愿采取的、配合警察或其他部门开展调查的行动。协助调查是自愿的,这是没有任何强迫性质、自发的高尚行为,因此也无须通过法规对其细节进行约束和规范。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公安机关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因此协助调查是了解案情的公民协助公安机关进行案件调查的行为,也是每一个了解案情的公民的义务,并不是说协助调查的人有犯罪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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