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工法定节假日没有三倍工资。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三倍工资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按照《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所确定的原则,以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为基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在法定工作时间外安排加班的,对付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的工资;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分别支付不低于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200%、300%的工资。
如果是按照计件工资的结算方式,一般我们是按照合格产品的数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位来计算的工资。而且,对于法定节假日来说,也是要按照法律规定的工资的倍数支付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