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是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负责的人,包括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民法典规定有三种监护人:遗嘱指定的、法定的亲属和由机关或法院选定的。监护人是指负有监护职责,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规定,监护人分为三种:①由已过世的父母在遗嘱中指定的指定监护人;②由法律规定的一定范围的亲属按照一定顺序担任的法定监护人;③由监护机关或法院选定的选定监护人。《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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