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开车吃东西会被扣分罚款,属于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第3项的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之规定,决定给予100元罚款。只要车辆在行驶过程或者发动状态下,单手离开方向盘进行其他操作,都属于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1、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2、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3、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4、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5、向道路上抛撒物品6、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7、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8、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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