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会必须是正式职工吗?
工会必须是正式职工。
必须要满足以下条件,才有可能每个人都是工会的会员:
1、要所在机关依法成立工会,如果所在单位没有工会,当然就不存在说要必须加入了。
2、所在机关要对所有人员进行入会登记,同时缴纳会员会。当然这也是一个自愿的流程,很多人也没有参加工会的。
3、要每年进行年审登记。
二、工会各成员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工会会员享有的六类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撤换或者罢免不称职的工会工作人员。
(3)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及本单位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4)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5)工会提供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事业、生活救助、法律服务、就业服务等优惠待遇;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6)在工会会议和工会媒体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的问题讨论。
工会会员应承担的义务主要有:
(1)学习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科学、技术和工会基本知识。
(2)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3)遵守宪法和法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4)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5)维护中国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的团结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
(6)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缴纳会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
企业职工较多的乡镇、城市街道,可以建立基层工会的联合会。
县级以上地方建立地方各级总工会。
同一行业或者性质相近的几个行业,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全国的或者地方的产业工会。
全国建立统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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