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证明户籍证明,然后到公安办证大厅核实加盖公章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 第五条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法律同时规定,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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