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1、夫妻离婚时,婚后财产中的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由离婚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判决分割。婚后财产中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2、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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