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冷暴力是犯法的,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家庭成员之间以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实施的暴力是被禁止的。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确保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实现公平正义,保护人民。
法律分析
一、婚内冷暴力是否犯法
1、婚内冷暴力的行为是犯法的。家暴主要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三条,,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二、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这是公检法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的规定。该宪法确定的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刑事诉讼法落实宪法在本条规定了这个原则,并在刑事诉讼具体规范中充分体现。
2、公检法三机关的分工负责,是指职责分工和案件管辖分工: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职责分工: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3、公检法三机关的互相配合,是指三机关在查明案件真实情况,正确适用法律追究犯罪,实现公平正义方面有共同的目标三机关要按照法律规定,在正确履行各自职责的基础上,互相支持,共同完成惩罚犯罪和保护人民的任务。
结语
婚内冷暴力是犯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都被视为家庭暴力。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这是我们每个人的共同责任。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三机关在查明案件真实情况、正确适用法律追究犯罪、实现公平正义方面有共同的目标,要在互相支持的基础上,共同完成惩罚犯罪和保护人民的任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章 家庭暴力的处置 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处相结合原则。
反家庭暴力工作应当尊重受害人真实意愿,保护当事人隐私。
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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