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执法大队属于行政管理部门。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建成区内的城市管理执法活动以及执法监督活动,适用《城市管理执法办法》。法律依据: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推行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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