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受保险人因工作原因造成工伤,经诊断鉴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可以申请职业病治疗和康复、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和职业安置等服务,并领取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对于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还应当支付职业转换费。
法律依据:
1.《劳动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应当支付职业转换费。职业转换费用的比例,由用人单位和被保险人协商确定。
2.《劳动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单位应当劝阻、制止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行为,保护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根据以上法律依据,单位和被保险人应在协商过程中确定职业转换费用的比例。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在工作中努力保护工人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避免发生工伤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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