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可以变更的,一般来说,需要房产证改名字的情况发生在三种情况下:买卖二手房、赠与、继承并且要经过法律程序才能进行变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房产证如何更名手续
1.若要进行更名手续,应当进行不动产登记,去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2.《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房产证更名的手续有哪些
房屋过户到当地房管局二手房交易大厅就可以办理。1、买方咨询。买卖双方需要建立起信息沟通渠道,让买方了解了房屋整体现状以及产权的状况,一定要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相关证件,都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和其它证件。2、签合同。卖方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证件,买方是可以交纳购房定金的(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需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3、办理过户。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4、立契。房地相关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7、银行贷款。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8、打余款完成交易。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9、领取房产证时间。一般二手房在过完户之后,房管局会给你一个取件单,上面有具体的领取二手房房产证的时间,有的地方是7到10个工作日,最长的也不过15个工作日,有的是一站式服务当天过户当天就可以拿到了。下来的新证是双证合一的,也就是所有权证和土地证都在一个证上。领产权证一定要房主自己领的,如果没有时间,也可以写委托书让房产经纪人代领。
夫妻更名房产过户手续
夫妻要对房产进行更名过户,前提条件是该房产未设定抵押、未被查封,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房产已经没有按揭、没有被法院或具有行政执法权的政府部门查封,房产具备更名过户条件后,夫妻双方需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以及房产证原件,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更名过户手续。
房产证怎么更名
房产证的更名它分为几个类型:有买卖得有赠与的,还有直接添加的。像那个买卖房产证更名的流流程如下:他需要提供的资料有房产证所有权的证书,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房屋出售方婚姻状况的证明,房屋的档案证明,还有那个其它一些资料。在那个这些资料没有问题的情况下,就到房管局申请那个表格填写,填写之后,房管局会要求一些必要的税和费,在交完这个税费之后,房管局会给一个回执单,然后那个申请人按照上面的意思去等待,最后可以领到那个新更名的房产证。另外还有一个是夫妻之间的更名,有些地方它是可以直接申请更名的,但有些地方是不行,如果不行的,还是得按照赠与或者买卖合同的更名方式,对那个房屋继承的更名流程,他就需要先到那个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那个户籍注销手续,也就是要出具死亡证明,然后拿着这些证明到那个公证处去做公证,公证完之后再到房管局去申请那个变更。
集体土地使用权房产证更名后怎么办?
集体土地使用证变更名字需要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供证明材料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根据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审核权属与地籍测量,审核通过更换土地证书。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国家依法对土地实行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该内容由 胥家山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