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的质量管理体制是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进行水利工程的质量管理应做好水利工程项目各个环节的评估审查;建立健全水利工程项目责任事故追责机制;及时公开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信息,引入公众监督机制;提高风险管理意识。
一、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后怎么处理
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了达不到设计标准、使用功能要求的工序或使用了达不到设计标准、使用功能要求的材料、设备的现象。出现了工程质量事故后,施工单位必须根据事故情况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保证安全。
二、水利建设基金取消了吗
水利建设基金没有取消。水利建设基金是专项用于水利建设的政府性基金。由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和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组成。中央水利建设基金主要用于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大江大河重点工程的维护和建设。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主要用于城市防洪及中小河流、湖泊的治理、维护和建设。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组织实施。
三、如何区分项目总承包和工程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与项目总承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工程”与“项目”之间:项目总承包范围最广:从项目资金管理、勘察、设计、施工,包括各种项目和专业,请监督施工,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提交工程信息。委托人可以委托另一方承包,也可以自行管理并分包。项目总承包具有承包关系简单、组织协调工作量少、工期短、投资控制容易等优点,但也存在质量控制难度大的缺点。工程总承包:接受业主或者业主委托的监理和质量监督部门的投资和施工图纸,负责工程项目的所有分项工作;承担各项施工任务,接受业主和业主委托的监理和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验收项目完工情况,提交所有项目信息。最后把钥匙交给所有者,直接交给所有者或由所有者委托的工程总承包负责。建设承建商可以将部分分项目和专项工程分包给其他建设单位,但应当对分包单位的工程质量进行管理和监督,并对业主或者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分包单位的工程质量。工程总承包方法能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等,对业主有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第六条
水利工程质量实行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水利工程质量由项目法人负全面责任。监理、施工、设计单位按照合同及有关规定对各自承担的工作负责。质量监督机构履行政府部门监督职能,不代替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水利工程建设各方均有责任和权利向有关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反映工程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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