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是违法的。但经过去年各项安全生产检查,“三无”叉车、马路叉车整治已经取得明显效果,但个别区域依旧存在叉车乱象。经过前期排查,联合执法行动将目标地区锁定在惠山区石塘湾附近。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查处厂区内的违法叉车,公安交警、城管分别负责查处道路、人行道绿化带上的违法叉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六条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第三十七条 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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