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证券公司和发行股票的条件要求:
1.公司章程符合法律规定;
2.主要股东持续盈利、信誉良好,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
3.注册资本符合法律规定;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5.有完善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6.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还需满足组织机构健全、持续经营能力、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无重大刑事犯罪记录等条件。
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要满足以下条件:
(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
(2) 以及公司经营范围的规定。
(二)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五)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六)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
一、开证券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设立证券公司需要的条件:
1、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
2、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
3、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5、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二条规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五)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结语
证券公司设立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等。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需要满足发行人具有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二)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五)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六)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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