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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男方不愿分割财产的解决方法

2022-05-19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处理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和赠与财产、住房补贴、养老保险金等。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若财产不足清偿,法院将做出判决。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时男方有财产不愿意分割的,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时,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问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共有财产有哪些

在《民法典》对夫妻的共同财产有作出了很明确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具体如下:

1、存在夫妻关系后,双方所积累的工资、奖金及其他的各种福利收入和补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存在夫妻关系后,双方从生产、经营中所获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知识产权的收益,在有夫妻关系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

5、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7、军人会发放到其名下的有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结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时男方有财产不愿意分割的,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时,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赠与财产等。在处理夫妻共同债务时,应共同偿还,如财产不足则由法院判决。以上是对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的简要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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