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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隐匿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2023-05-14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本文介绍了关于夫妻一方的隐匿财产规定以及离婚时如何防止夫妻一方擅自转移房产的方法。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尊重当事人意愿和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如果另一方发现对方有以上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一、关于夫妻一方的隐匿财产规定是什么?

1. 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如果隐藏、转移、变卖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2. 离婚后,若另一方发现对方有以上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二、离婚时如何防止夫妻一方擅自转移房产?

为防止房产被夫妻一方擅自转移,可以有三种办法:

1、将房屋产权证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

2、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并提供相应担保。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如果法院不准予离婚,财产保全费由原告承担;

3、也可以向房地产登记部门提出异议登记,以防止房屋被夫妻一方擅自买卖,但应当自异议登记之日起15内起诉,否则异议登记失效。

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有哪些

1、男女平等

基于所应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共同共有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在离婚分割时双方也处于平等地位。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一方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得侵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应视女方的经济状况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给予必需的照顾。

3、尊重当事人意愿

这是尊重公民财产权利的一种表现。尤其是一方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权利时,自不应加以禁止。

4、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一是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分割时不应损害其效用和价值;二是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分割时也应视各自的实际需要,从而做到方便生活,物尽其用。

5、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

贪污、受贿、盗窃等非法所得,必须依法追缴。夫妻因从事生产、经营等与他人有财产共有关系的,离婚时应先分出属于夫妻的份额,然后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法律上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明确规定了必须要坚持公平平等的原则进行,但也明确规定了如果存在婚姻有过错方的情况下,可以对有过错方主张不分财产或者少分财产,但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当事人可以向司法机关咨询办理。

结语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遵循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和儿童权益、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以及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同时,离婚时可以采取将房屋产权证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并提供相应担保或向房地产登记部门提出异议登记等措施来防止夫妻一方擅自转移房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六十六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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