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不论是否住院都可以得到相应误工费赔偿,具体赔偿标准要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1、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来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情况,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2、收入状况:受害人若有固定收入,误工费应按照受害人因受伤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若受害人无固定收入,误工费要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来计算;当受害人不能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时,就可以参照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与受害人从事行业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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