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宝上户口应当在父方或者母方的户籍地派出所或者当地公安机关的办证大厅进行办理。办理户口应当提交的资料有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结婚证、新生婴儿的出生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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