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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时间醉酒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

2024-05-08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醉酒行为与车祸有直接关系就不能认定工伤

根据我国工伤认定规定,因为员工的醉酒行为,在上班途中发生车祸的,就属于《工伤认定条例》中不得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况。

醉酒行为与车祸没有直接关系应当认定为工伤

但是,我国工伤认定规定是建立在醉酒行为跟车祸有直接联系的基础上,要是员工醉酒后,在上班途中因为第三人的过错导致车祸的,那么,员工的醉酒行为与车祸就没有联系,员工对造成的车祸没有责任,按照规定,用人单位还是要为此负担劳动者的工伤赔偿的。

一、具体的法条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只有在醉酒行为与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前提下才不得作出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结论。

根据规定,我国的工伤认定情况如下:

(一)六种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二)三种情形可以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三)三种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虽然,《工伤认定条例》中明确了在醉酒状态下发生伤害事故,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为工伤。但是,我们也要明确,这里仅仅是指醉酒行为与发生伤害事故存在联系的情况。若是本身并非因为醉酒行为导致受伤,而同时又符合工伤认定的要求,自然此时不能单纯因为劳动者醉酒就否认构成工伤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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