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申请给付车祸意外保险金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2.保险单原件;3.保险金申请人的身份证明;4.公安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若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保险金申请人应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5.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6.由承运人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7.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8.若保险金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一般来说,要按照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赔偿标准的计算:
第一,丧葬费。
第二,死亡赔偿金。
第三,精神损害赔偿金(根据事故责任);
第四,扶养费(生前实际扶养的情况决定);
第五,事故处理人员误工费;
第六,交通费。该费用应按实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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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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