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当自己的权益被用人单位侵害的时候,我们要勇于拿出法律武器,向劳动部门或者其他相关行政机关反映和投诉,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窗口受理、电话受理和市民热线反馈。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