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是指宅基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是多数农民的安身立命之本,这两类权利流转需求的快速增长是事实,但不流转者占多数的基本格局在短期内不会改变,传统的“两权分离”仍将是常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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