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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被强拆了有什么补偿

2022-02-21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对于农村危房强拆,涉及到的补偿和安置问题如下:
1、补偿问题:对于被强拆的农村危房,征收方需要按照当地政府公布的标准进行补偿,一般包括房屋征收款、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费、过渡期生活费等。其中,房屋征收款是根据房屋的面积、结构和等级等因素进行计算的,搬迁补助费是指搬迁时的交通、装卸、保险等费用,临时安置费是指搬迁后的暂住费用,过渡期生活费是指补贴搬迁后的生活费用;
2、安置问题:对于被强拆的农村危房居民,征收方需要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进行安置。一般情况下,征收方会为居民提供安置房或者安置补贴,使居民有一个稳定的住所。如果居民需要重新安置工作,征收方也需要协助其找到新的工作和社会保障。
农村危房补偿的流程如下:
1、鉴定申请:农户需要向当地乡镇政府或相关部门申请农村危房鉴定,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房屋证、土地证等;
2、鉴定评估:当地乡镇政府或相关部门需要对危房进行评估和鉴定,确认是否符合危房标准;
3、补偿方案:当地乡镇政府或相关部门需要根据危房鉴定结果,制定相关的补偿方案,包括货币补偿和实物补偿;
4、协议签订:当地乡镇政府或相关部门需要与农户签订补偿协议,明确补偿标准、补偿方式、支付时间等相关事宜;
5、补偿支付:当地乡镇政府或相关部门需要按照补偿协议的规定,及时支付补偿款项;
6、拆除改造:当地乡镇政府或相关部门需要对危房进行拆除或改造,确保农户住房的安全和卫生。
综上所述,农村危房补偿流程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政策和相关部门的要求来判断。此外,农村危房补偿是为了保障农民的住房安全和生活条件,需要认真对待和执行,确保农户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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