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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拆迁股东有知情权吗

2022-10-23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股东权益的基础是知情权,知情权是指股东对公司信息的知情权。权益的最终实现是分配权。企业拆迁是一个重大问题,需要股东大会表决。股东的知情权体现在阅读和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经理名册、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等,当然股东不得滥用其权利。

一、中小股东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

中小股东可以通过行使自身的知情权、质询权、诉讼权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公司应当定期向股东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的报酬的情况。

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二、新公司法下股东如何保证权益呢

新公司法下股东保证权益的办法:股东可以通过申请分配利润、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行使表决权、查阅公司相关文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等方式,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股东是否能查阅公司财务报表

《公司法》规定股东享有知情权,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因此股东是可以要求查阅公司的财务报表的。

股东想查阅公司财务报表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如果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

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第九十七条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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