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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驾驶证新规2022年新规定

2020-08-13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吊销驾驶证新规2022年新规定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一、有以下情况会吊销驾照的:
1、一年内有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受处罚两次以上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4、驾驶拆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
5、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6、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7、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无正当理由超过15日未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的。
二、驾驶证被吊销后重新申领需重新进行考试,视同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具体流程如下:
1、车管所业务大厅提交资料、缴费;
2、进行驾驶技能培训学习;
3、车管所预约并参加科目一、二、三考试(合格后);
4、车管所接受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参加宣誓;
5、车管所领取驾驶证。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 第七十四条 注销、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证档案资料保留二年后销毁,但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档案资料长期保留;撤销机动车驾驶许可的,档案资料保留三年后销毁。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档案资料保留二年后销毁。销毁机动车驾驶证档案时,车辆管理所应当对需要销毁的档案登记造册,并书面报告所属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批准后方可销毁。销毁机动车驾驶证档案应当在指定的地点,监销人和销毁人应当共同在销毁记录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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