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侵犯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二、医务人员未尽注意义务;
三、伪造、涂改病历资料或病历材料不全。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
第五十七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八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材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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