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赌博推广被捉要判几年视情况而定:
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做赌博推广违法,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
区分赌博与娱乐的方法有:
1、从主观方面看。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它是构成赌博罪的主观要件,而群众娱乐是以休闲消遣为目的;
2、从主体上看。群众娱乐多是在家庭成员、亲朋好友之间进行;
3、看是否有组织者从中抽头获利。构成赌博罪客观上以“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三种行为为限;
4、看彩头量的多少。要根据个人、地区经济状况及公众接受的水平而定。
一、区分网上打麻将是否构成犯罪,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从客观看是否具有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前者虽然多次参与打麻将,但输赢不大,或者提供场所、赌具,但行为人未从中渔利的,或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如茶水、空调费)的,不能认定为赌博罪;而后者则是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主要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且人数较多,赌资数额较大,组织者从中抽头渔利,应认定为赌博罪。
2、从赌博的行为方式上看
一般的打麻将以休闲娱乐为目的,一般都是公开进行,人数上具有不特定性,多在亲朋好友之间进行;而赌博罪在行为方式上,一般具有隐秘性,通常在小范围内进行,其赌博行为一般只有组织者、参赌者和服务人员知晓,其赌博场所,通常是临时租赁或借用他人房屋,或在自己家中,或宾馆开房进行。
3、在主观上是否以营利为目的
一般的打麻将主要为了娱乐休闲、消遣,其输赢财物数量较小;而赌博则是以营利为目的,或以赌博为生活或主要经济来源。
是否“以营利为目的”是区别赌博中的违法行为、赌博罪与娱乐活动的关键。
认定是否具有“以营利为目的”,要根据行为人实施赌博行为的方式和获利的方式来判断。赌博罪中的“以营利为目的”要求行为人实施赌博行为的方式主要是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开设赌场,其行为目的是为了获取数额较大的金钱或者其他财物。
根据“两高”司法解释,赌博罪中获利的方式主要包括四种情况:
(1)聚众赌博,抽头渔利;
(2)直接参加赌博获利;
(3)开设赌场获取非法收益;
(4)组织中国公民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等费用。
对于“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一般赌博行为或与赌博有关的违法行为,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治安行政处罚。
二、赌博赌资多少算违法
赌博赌资五千元以上就算违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聚众赌博:
1、组织三个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金额累计达到五千元以上的;
2、组织三个人以上进行赌博,赌资金额累计达到五万元以上的;
3、组织三个人以上赌博,参赌的人数累计达到二十人以上的;
4、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赌博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的社会风尚。赌博不仅危害社会秩序,影响生产、工作和生活,而且往往是诱发其他犯罪的温床,对社会危害很大,应予严厉打击。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万面表现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所谓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这种人俗称“赌头”,赌头本人不一定直接参加赌博。所谓开设赌场,是指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开设赌场营利包括两种方式:其一是开设赌场者不直接参加赌博,以收取场地、用具使用费或抽头获利;其二是开设赌场直接参加赌博,如设置游戏机、吃角子老虎等赌博机器或者雇用人员与顾客赌博。只有 “开设赌场”的人,即赌场老板或合伙开办经营赌场者才应构成犯罪,普通雇员不属于开设赌场的人。所谓以赌博为业,是指嗜赌成性,一贯赌博,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来源,这种人俗称“赌棍”,只要具备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以赌博为业的其中一种行为,即符合赌博罪的客观要件。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即行为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一贯参加赌博,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以营利为目的并不是说行为人一定要赢得钱财,只要是为了获取钱财,即使实际上未能赢得钱财甚至输了钱,也不影响行为人具备赌博罪的主观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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