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xx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中丁xx先生、李xx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权进行质押或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二、股权解除质押情况
2016年4月21日丁xx先生将其本人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890,000股质押给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详见公告2016-046《关于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2016年5月17日公司完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即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丁xx先生该部分股份由
890,000股调整为
1,
780,000股,现上述股份已解除质押,并于2016年10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
1,
780,000股的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2016年7月18日丁xx先生将其本人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915,000股质押给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详见公告2016-069《关于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现上述股份已解除质押,并于2016年10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
915,000股的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2016年4月21日李xx先生将其本人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55,000股质押给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详见公告2016-046《关于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2016年5月17日公司完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即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李xx先生该部分股份由
355,000股调整为
710,000股,现上述股份已解除质押,并于2016年10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
710,000股的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三、截止公告日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xx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
14,
79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2%,本次质押股份
2,
6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本次解除质押股份
2,
69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累计质押股份
3,
9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xx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
2,
985,7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本次解除质押股份
7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累计质押股份
5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xx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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